■ 獎勵名額:各學系1名,每名新台幣5萬元。
■ 申請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校內⽤申請書(詳附件)。
(2) 在學證明:學⽣證正⾯影本加蓋114-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律⾄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4)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
(5) 操⾏成績證明書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並彩色列印)。
(6) 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並彩色列印)。
(7) 其他證明清寒或品學兼優文件。
■ 相關辦法及表格詳附件。
■ 有意申請者請檢附相關資料紙本於114年9月8日(一)17:00前提供予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