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學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 申請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含GPA)。 (3)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 (4)獎懲記錄證明書(歷年)(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單詳附件。 ■ 有意申請者請檢附相關資料紙本於114年9月30日(二)17:00前提供予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