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農業化學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附件一)。
- 申請資格:碩士班限就讀本系一年級或二年級上學期之研究生,學業總平
三、申請與核定程序:成績核定包括資料審查及口試。
受理申請日期:111年9月29日至10月6日止。
請於10月6日前繳交下列資料逕向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附件二)。
- 學士班和碩士班歷年成績表和名次證明書正本各一份。
-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信」,內含農化系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推薦評估表(附件三)。
- 研究成果電子檔(PDF格式):學士班申請人提出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期間完成之部分研究成果報告;碩士班申請人提出碩士班就讀期間所完成之研究成果報告。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論文計畫書」電子檔(PDF格式),內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理由、研究目的、文獻回顧、材料與方法、預期結果、可能面臨之問題、參考文獻等。
- 自傳、學經歷及著作列表等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電子檔(PDF格式)。
審查通過後通知口試,口試日期:111年11月4日(星期五)
聯絡方式:請逕洽系辦公室 陳秀婷小姐(02)3366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