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國立臺灣大學 農業化學系
系 所 別 |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 ||
組 別 |
甲組 (主修土壤環境與植物營養學) |
乙組 (主修微生物學) |
丙組 (主修食品化學與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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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組代碼 | 6060 | 6070 | 6080 | ||
身 分 別 | 一般生 | 一般生 | 一般生 | ||
招生名額 | 依公告 | 依公告 | 依公告 | ||
報名資格 附加規定 |
報考者須為農、生命、理、醫、工學院或其他學院各學系畢業(含應屆)生。 | ||||
報名審查 資 料 |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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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項目 | 審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40% | 40% | 40% | ||
筆試 | 參加資格 | ||||
筆試科目 | |||||
筆試日期地點 | |||||
佔總成績比例 | 0% | 0% | 0%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 |
口試日期地點 |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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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總成績比例 | 60% | 60% | 60% | ||
其他規定 |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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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梯次 | 依公告 | 依公告 | 依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