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農業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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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入學

※碩士班甄試招生流程:
  1.【繳交審查報名費】
  2.【上傳應繳交資料】
                請參考招生分則各組所須準備資料。
                指導教授聲明書及推薦函表格請於本網頁「常用表單」下載。
                登入報名網站後,請於公告期限前完成上傳所有報名應繳資料,未於公告期限前完成上傳報名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書審通過後,繳交第2階段報名費】
 
※碩士班甄試招生資訊,請依本校公告為主 





※農業化學系各組招生分則如下: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農業化學系碩士班
    甲組
(主修土壤環境與植物營養學)
乙組
(主修微生物學)
丙組
(主修食品化學與加工)
所組代碼 6060 6070 6080
一般生 一般生 一般生
招生名額 依公告 依公告 依公告
報名資格
附加規定
  報考者須為農、生命、理、醫、工學院或其他學院各學系畢業(含應屆)生。  
報名審查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一、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歷年成績單
三、名次證明書
四、自傳(含求學過程與就學計畫,4頁以內)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查照其他規定第三點)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限由推薦教師親簽後上傳,請用本系既定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考試項目 審查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佔總成績比例 40% 40% 40%
筆試 參加資格      
筆試科目      
筆試日期地點      
佔總成績比例 0% 0% 0%
口試 參加資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口試日期地點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時間:依公告。
地點:農化館。
佔總成績比例 60% 60% 60%
其他規定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一、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推薦函表格請於報名前逕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
三、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經指導教授簽名核可之研究成果報告、著作等(封面須有指導老師簽核之聲明書;聲明書請至本系網站下載)及得獎紀錄等。
四、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五、本組錄取考生不得跨組選擇指導教授。
放榜梯次 依公告 依公告 依公告
 
 
 若有招生問題,請逕洽(02)3366-4822 陳秀婷小姐。